诺齐克的“自我所有权”理论是以“自由”(“自主决定”、“自愿”等)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权利观,其“持有正义”的“资格理论”和“分配正义”原则都与“自我所有权”紧密相连。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不仅依据“自我所有权”理论对功利主义、平等自由主义以及平等主义等进行批判,并且试图以此消解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中“工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从而被迫与资本家打交道”这一规范性部分,即从五个主题论证工人的“自我所有权”没有被侵犯、资本家的“自我所有权”应当被保护:第一,原始积累符合“获取的正义原则”;第二,有“清白的”资本家;第三,工人是自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第四,工人不一定受到强制劳动;第五,福利国家是一种强制劳动。本文认为,诺齐克“自我所有权”理论不会威胁到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一方面,诺齐克的论证违反了自己提出的“自我所有权”理论,既偏向了功利主义路径,又忽视了“自主决定”在“自我所有权”中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能够给予理论和历史的双重回应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