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卡尔•施米特的例外状态这一公法概念。例外状态不仅是施米特主权概念发生的场域,它对理解施米特决断论和政治的概念也至关重要。在施米特的语境中,例外状态指的是法律的悬置或整体秩序的中断,其位置处在法内与法外的界线上,在其中,法律的悬置使法律事实与纯粹事实难以区分,法律被事实打破。例外状态帮助主权者复活了形而上学中的超越者的形象。施米特通过独裁和主权者的决断作用试图将例外状态拉进法律和政治秩序内。他对宪制权力与制宪权力的区分表明,在例外状态中,具体的法律条文被悬置,制宪权力重现并绕过宪制权力,使宪法本身的精神和力量得到充分展现。梳理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历史中有例外状态的实践经验。通过例外状态可以窥见施米特决断论与制度论的法学思想类型。然而,本文发现施米特的主权者也会陷入无法决断的困境,例外状态可能会与正常状态融合并无法区分。
关键词:法律悬置;决断;例外状态;施米特